信件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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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)
办理状态
办理完毕
办理单位
郑州市城乡建设局
回复内容
尊敬的市民:
您好,根据咨询问题中的反映情况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于1998年9月1日开始施行,凡属于98年以前竣工的建筑无消防审批手续;该业主承租办公楼用作成人培训,场地是否允许需咨询规划主管部门;根据《消防法》《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(51号令)》相关规定,后期办理成人培训场所消防手续,需提供相关受理要件,具体问题可以在工作日电话咨询:0371-67580953。
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!
您好,根据咨询问题中的反映情况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于1998年9月1日开始施行,凡属于98年以前竣工的建筑无消防审批手续;该业主承租办公楼用作成人培训,场地是否允许需咨询规划主管部门;根据《消防法》《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(51号令)》相关规定,后期办理成人培训场所消防手续,需提供相关受理要件,具体问题可以在工作日电话咨询:0371-67580953。
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!
2021-09-22 10:4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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